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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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本案受理费188元,减半收取94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承担,反诉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