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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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依法调整为5740元,由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上城营销服务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