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天域额吉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内蒙古天域额吉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7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020元,由申请人山东大树达孚特膳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行冻结的,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