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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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丹阳市桦宏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浩汉工业产品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4民初429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丹阳市桦宏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7,196元予以退回,上诉人浩汉工业产品设计(上海)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400元予以退回。 法官助理张献之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