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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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