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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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牵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赛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上海牵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赛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货款41,127.30元; 二、被告上海牵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赛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本金41,127.3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自2019年8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906元,减半收取计45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462元,两项合计915元,由被告上海牵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