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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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825执恢4号 浏阳市长坪出口花炮厂、戴燕华、傅莉霞: 申请执行人浏阳市长坪出口花炮厂与被执行人戴燕华、傅莉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6)龙民二初字第285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浏阳市长坪出口花炮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4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戴燕华、傅莉霞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07)龙法执字第72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