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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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宝河信用社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9,063.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担;保全费5,000.0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