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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嘉强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天佳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7538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广州嘉强投资有限公司应将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390号1312房房屋交付给***回迁使用。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均由广州嘉强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2-19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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