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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解除对被告陕西西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6766元或其名下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措施。

案件受理费2436元,减半收取1218元,财产保全费1053元,共计2271元,由原告宝鸡市巨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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