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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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织金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申请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织金支行贷款10982.08元及利息(利息以10982.0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7875%从2020年7月30日计算至偿清之日止)。 申请费24.85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