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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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东路支行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105执保1351号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东路支行申请执行李春英、赵双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3日立案执行,并于年月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