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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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0000元。 案件申请费520元,由湖南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