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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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郑州煤机格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予以冻结、查封。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