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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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西湖区人民法院(2019)赣0103民初681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撤销第二项; 二、被上诉人***对西湖区人民法院(2019)赣0103民初681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在履行上述保证义务后,有权向***进行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诉人***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