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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阳水电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1民终1814号民事判决及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18)闽0128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939元,由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11939元,由福建省海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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