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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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沁阳市新源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2020)豫0882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保险金5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元,均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