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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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丰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古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000元及利息(2008年9月29日至2010年9月26日利息按月利率9.72‰计算,2010年9月27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月利率按14.58‰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 二、被告***、***不再承担责任。 案件受理费139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