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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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金豪风机有限公司 淄博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8271.00元,减半收取24135.50元,申请财产保全费5000.00元,两项共计29135.50元,由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高俊功 审 判 员 杨龙龙 人民陪审员 王焕仲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书 记 员 王朝霞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