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补偿款100万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