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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返还合同定金1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5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自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3300元(***已预交1650元),诉讼保全费1270元(***已预交1270元),两项共计4570元,均由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均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武 祎

人民陪审员  马仲兰

人民陪审员  陈萍芳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周 末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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