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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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天恒新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富邦兴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恒正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决议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北京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原告北京天恒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上诉的权利。 审 判 长 文 潇 人民陪审员 王立华 人民陪审员 张宝华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姜 潇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