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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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溢德机电有限公司 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东莞市溢德机电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东莞市溢德机电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