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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昊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重庆昊融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谷晓嘉(GUXIAOJIA)、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3500万元,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扣押、提取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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