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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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济宁市福华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86元,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按照普通程序的交费标准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0-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