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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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鹤岗市国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鹤岗市正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402执保64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鹤岗市正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鹤岗市国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查封被申请人鹤岗市国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坐落于本市向阳区胜利街环卫站南侧开发土地(黑20**鹤岗不动产第*******号、*******号)的土地使用权,现已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保全完毕,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