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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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491民初35775号 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牛智斌,懂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云瑞,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行,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勤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乐,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职员。 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赛迪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1日立案。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丁***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张月 |
| 裁判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