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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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裕康工贸有限公司 宜春宏际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余市百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在新余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1488326股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刘智伟所有。江西省百乐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在新余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金1488326股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刘智伟。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刘智伟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刘智伟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3-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