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蓬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保利源精密模具(深圳)有限公司 河南新大地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鄢陵县家家量贩有限公司 河南景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鄢陵县华泰纺织原料有限责任公司 鄢陵县永盛园林造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河南景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新大地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鄢陵县家家量贩有限公司、鄢陵县华泰纺织原料有限责任公司、鄢陵县永盛园林造景有限公司、河南蓬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收入或查封、扣押等额财产(详见协助执行法律文书)。 二、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河南景缘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新大地园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鄢陵县家家量贩有限公司、鄢陵县华泰纺织原料有限责任公司、鄢陵县永盛园林造景有限公司、河南蓬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