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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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61589.15元以内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它等值财产。 申请人中材(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垫付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