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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定淮门支行
南京泥偶总动员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0)苏0106执342号

南京泥偶总动员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沈国光、沈国光:

你(单位)与南京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南京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或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相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定淮门支行;开户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账号:62×××22。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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