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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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天地豪情娱乐有限公司宝地分公司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天合新纪元文化有限公司 浙江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03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