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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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天香染整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利东针织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张家港市利东针织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8200元的冻结或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0-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