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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掖市金葵花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法院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撤诉。

原告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计6900元,由原告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负担。剩余6900元,退还原告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

裁判日期 2020-11-09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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