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顺大天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建平县兴源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5)于民三初字第00267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杨庆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