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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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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的财产一宗予以查封(详见查封清单)。

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移、变卖、租赁、抵押、典当、赠与被查封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4-15
发布日期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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