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经贸山九储运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上海诚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益力多乳品有限公司
广州山九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上海诚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上海经贸山九储运有限公司、上海经贸山九储运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经济损失18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98.90元,减半收取计2,849.45元,由两原告共同负担899.45元,被告负担1,9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8-25
发布日期 2020-12-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