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长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王继本车辆或银行存款价值38万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省长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王继本车辆或银行存款价值38万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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