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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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 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2020)湘1021执保289号 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彭**: 关于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娄底市万家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0)湘1021财保9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实施。本院于2020年10月19日冻结被申请人彭**银行账户,额度冻结金额3826元,实际冻结金额1808.08元,冻结期限一年,从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19日止;于2020年10月27日统一以(2020)湘1021执保279号案件查封担保人陈少君所有的桂阳县城关镇城南中路52号房,查封期限一年,从2020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6日止。 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部分保全完毕。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