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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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远致运输有限公司 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合肥远致运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38,836.2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元、交通费50元、营养费2400元、护理费36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943.6元、残疾赔偿金138,88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误工费45,337元、鉴定费2550元、律师费5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计4986元,由被告合肥远致运输有限公司负担。鉴定人出庭费1000元、交通费105元,由被告合肥远致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9 |
| 发布日期 | 2020-1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