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盐城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6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3320元,由申请人盐城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