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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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滨河天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盈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盛世隆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民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甘肃盛世隆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滨河天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资款中的资金1036623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民乐县张掖市盈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 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日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