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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