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南宁市大沙田顺大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顺大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516.6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5元,由原告***负担55.45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负担249.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6-3
发布日期 2020-0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