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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粤商担保有限公司
长春中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恒皇机电设备经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00元(原告预交7757.00元),由原告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余款7732.00元退还原告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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