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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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金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亳州市飞龙运输有限公司 蒙城县天泰商贸有限公司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6民初16997号 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华,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芳亭,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亳州市飞龙运输有限公司,,住***。 被告:蒙城县天泰商贸有限公司,,住***。 被告:蒙城县金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住***。 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亳州市飞龙运输有限公司、蒙城县天泰商贸有限公司、蒙城县金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3日立案。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曹真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刘晓乐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