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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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赛诺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泓泽支护设备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煤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山东赛诺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煤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泓泽支护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二、***、山东赛诺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煤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泓泽支护设备有限公司对本案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