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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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托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60.3761%、出资金额:60376.128906万元),冻结期限三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所有的成都市锦江区的房产(成房权监证字××号)、成房权监证字××号项下房源115套。查封期限三年。 对上财产的查封以变后金额2.94亿为限。 申请人如需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本次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0-09-04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