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商丘市九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2019)豫1403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 二、商丘市九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100000元及利息(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至1100000元工程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700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3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700元,均由商丘市九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