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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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四棉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万宁华凯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郑州颐和医院、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60元,由被告郑州颐和医院负担80元,由被告河南盛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述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0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